鹤壁市召开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等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1月6日下午,鹤壁市召开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等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分别对《鹤壁市2023年抢抓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十条政策措施》《鹤壁市2023年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的政策措施》《鹤壁市财源建设“320工程”清单》3个文件进行发布。
十条政策措施为实现 “开门红”提供坚实保障
《鹤壁市2023年抢抓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十条政策措施》中提出了10条实实在在、含金量十足的政策举措,为促进一季度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十条政策措施分别为:
一、对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工业用电量、工业增值税均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视其税收贡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对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完成投资(以发票为准)超过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设备软硬件投资的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新上改扩建项目,且在2023年3月31日前投产达效的,按企业一季度市、县区地方留成新增税收的1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对一季度新开工且完成投资序时进度(以发票为准)的省、市重点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纳入财源建设“320工程”的企业,对新上项目给予用地指标保障;对一季度实现纳税额超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一季度实现纳税额低于3000万元但增值税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视其税收贡献,按企业一季度税收市、县区地方留成较去年同期增长部分的2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利用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市、县区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面向社会发放汽车、餐饮、住宿、商超、旅游行业消费券和购房补贴。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统筹工会经费,按照每人不超500元标准,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消费券。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用电、采暖“欠费不停供”,缓交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
六、一季度取消一切交通限号限行措施,并尽可能延长,进一步畅通人流、物流、资金流,全力支持生产、促进消费、引导旅游(市公安部门随后将出台公告,对取消限号限行的具体要求和范围进行详细解释说明)。
七、持续落实鹤壁市《关于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做强做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十三条措施》,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入规纳统、规上企业壮大规模、企业和个人购置车辆。
八、对第一季度接待游客超10万人或收入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景区,给予5万元专项奖励。由单家旅行社一次组织市域外100人(含100人)以上团队,或组织自驾车20辆以上且人数在80人以上,在鹤壁消费游览并入住鹤壁市星级酒店或精品民宿1晚的,按每位游客30元标准奖励组团旅行社;入住2晚及以上的,按每位游客50元标准奖励组团旅行社。
九、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符合条件的在鹤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各类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并免收罚息。
十、2023年3月31日前,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分期缴纳,但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且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对23个保交楼项目,一季度能够如期完成任务、交房办证的,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奖励。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政策税收条款均指市、县区地方留成部分;其中市级固定税源由市级财政承担,市、县区共享税源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县区固定税源由县区财政承担。
七个方面60条政策 措施提振市场信心
《鹤壁市2023年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的政策措施》提出了七个方面60条政策措施,奋力拼经济、促就业、保民生,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强劲势头,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各项政策举措的集成效应。
第一个方面,全面释放消费潜力。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消费内在向好的因素不断累积,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凸显。文件明确了促进汽车消费,支持A级旅游景区开展门票打折优惠活动,支持企业举办让利促销活动,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和快递物流,建设“一刻钟生活圈”等措施,就是要打好促进消费的“组合拳”,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全力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第二个方面,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压舱石。文件明确了开展项目建设提质年活动、省市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430亿元以上,实施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攻坚计划、集中推进实施重大项目200个以上,办好“三个一批”活动、带动全年完成工业投资200亿元以上,提振房地产消费信心和房地产企业投资信心,全年房地产投资达到50亿元等措施,就是要发挥有效投资拉动作用,不断夯实经济增长的基础。
第三个方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文件明确了加快建设科创新城,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补助,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加快省科学院鹤壁分院、神农种业实验室鹤壁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兴鹤聚才”“挂职博士”计划等措施,就是要坚定不移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第四个方面,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鹤壁市制造业占比持续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壮大,“四优三新”主导产业体系更加明晰。文件提出了建设省级电子核心(电子电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具有高端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高地,对经省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头雁企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头雁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就是坚持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竞争力,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五个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体经济是发展的根基,必须把实体经济抓实、抓好、抓优。文件明确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降低“首贷户”综合融资成本、实施企业上市奖补、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等措施,就是坚持将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第六个方面,着力稳定外资外贸。近年来,鹤壁市深入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外资外贸规模不断壮大。文件明确了持续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覆盖面,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等措施,就是要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
第七个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件明确了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健全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等措施,就是要兜住民生底线,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明确对“320工程” ?倾斜扶持
《鹤壁市财源建设“320工程”清单》从“320工程”的内涵及条件、企业项目名单、扶持政策、激励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对“320工程”倾斜扶持的决策部署,为重点企业项目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320工程”的内涵及条件,即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选取20个投资在5亿元以上、年税收贡献有望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作为重点培育项目管理;在目前已投产的重点企业项目中选取20个年税收贡献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企业,作为重点推进项目、企业管理;在骨干税源企业中选取20户年税收贡献有望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作为骨干税源企业管理。以上60个工业、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项目、企业共同构成“320工程”。
在扶持政策方面,包括要素保障、激励政策。
要素保障分为,土地供应,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编制财源建设项目用地计划,优先保障“320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省政府下达鹤壁市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用于“320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容量,生态环境部门要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环境容量需求,将“320工程”企业和项目全部纳入环保白名单管理服务,各县区要将环境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腾出的环境总量指标优先保障“320工程”项目;资金支持,市级财源建设、科技扶持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以专项补助、财政贴息等方式给予重点扶持。争取上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支持政策给予重点倾斜,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项目;融资需求,积极推进银企对接,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协调引导银行机构优先落实贷款支持。政府性产业基金要主动与项目对接,优先给予支持;配套设施,电力、通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优先保障“320工程”项目建设需求,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限。
激励政策分为,对纳入财源建设“320工程”的企业,按照《鹤壁市财源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参与鹤壁市财源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并给予奖励;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应优惠政策。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的,比照《鹤壁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进行减免;项目投资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在本市落户及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优先安排解决;邀请项目及企业负责人参加鹤壁市企业家节,列席市级重要会议。
在推进措施方面,成立“320工程”推进工作专班,全程跟进督导服务,并将“320工程”作为重点项目观摩的内容,纳入定期调度。实行县级领导分包制,项目(企业)所在县区要为每个项目(企业)确定一名县级领导分包,建立一个专班,明确一名服务管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及时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纳入“320工程”的企业,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一网通办、联审联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